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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事业单位违规进人要用重典

发布时间:2012-01-16 17:15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陵县卫生局长利用职务之便,将大专尚未毕业的儿子安排进县政府工作,成为一名正式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此事经网友发帖曝光后,其子被辞退,这位局长和县编办主任、人事局长被查处。

  (1月13日《京江晚报》)

 按照现行政策,事业单位进人要通过公开招聘或者公开招考的方式进行。这位卫生局长显然违反了此项规定,在“暗箱”中与人事局长(一般兼任编制办公室主任)达成权力沟通,实现其子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目的。特别是,他的儿子还未从学校毕业就提前作出入职安排,这种以权谋私的情形似尚少见。此事中透出一股权力腐败之味。当地党委呼应网情民意,及时作出处理,此举应予肯定。

 事业单位进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笔者耳闻目睹的不算太少,从1月14日的《扬子晚报》上,便见到了这方面的另一实例: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16名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却被最终录取,人称“隐形考生”、“空降考生”。当地官方作出解释说,这是工作不细致造成的误会,其中10名考生属“紧缺聘用”,其他则是调剂或“特事特办”。按此解释,只要“情况特殊”,有关权力部门即可自由处理,由此而将相关的政策规定架空,对此,行事者竟是振振有词,毫无愧色。对于这种权力霸道,百姓徒叹奈何之余,唯寄望于上级权力部门的查处了。这里用得上一句老话:且不妨等着瞧。

 公众时有质疑:事业单位违规进人现象为何屡禁不止?笔者以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查处力度失之过软,有的甚至给予“冷却处理”,久拖不查。上述两例,便多少反映了这方面的问题。譬如那位卫生局长,无论从其谋私手段或违规所产生的影响来看,都是很恶劣的,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之外,给予行政降级处分,便有失之过轻之嫌。其局长职权虽在,其权力公信几何?这于私于公皆有所失,“以儆效尤”更是少有震慑威力。

 面对公众质疑,最好的办法是违规必究,究之必严。要相信一条:倘无违规查处失之过轻的现象,公众的信任空气就不会稀缺。

  龙之舟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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