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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事,不能“过了节再说”

发布时间:2012-01-12 07:53  来源:人民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最近到一些单位办事,常听到这样一句话:“过了春节再说。”

 春节是一年中最浓墨重彩的节日。以期盼的心情、饱满的热情来“过大年”本无可厚非。可是,对于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来说,不能说一句“过了春节再说”,就将今天的公务置于脑后。对于企业主来说,不能以春节为托词,拖延本应结算的工资,回避或逃避本应年前履行的责任与义务。

 “过了春节再说”,折射出一些单位在年终岁尾的松懈情绪,反映出对工作不重视、不负责的态度。“群众利益无小事”,对群众关切的民生之事,应该今日事今日毕,不该拖来拖去、拖过春节。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越是临近年关,越要以百倍的精神、百倍的努力,为新的一年开好局、起好步。(刘良军)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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