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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城市精神”成为不被淹没的力量

发布时间:2012-01-09 07:44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2011年11月2日,邓亚萍、薛天利、孙茂芳、戴玉强、曹国伟、厉莉、李高峰、冯悦平八位市民代表发布北京精神。当日,由“爱国”、“创新”、“包容”、“厚德”四个词组成的北京精神表述语正式向社会发布。新华网 杨理光 摄

久居一个城市,容易对它的许多存在“视而不见”。但即使在首都生活了很长时间,每次经过天安门的时候,都有一种感觉油然而生——这里是北京。一个几百年的地标性建筑,为这个城市源源不断地提供着巨大的精神力量。前不久,北京发布了以“爱国、创新、包容、厚德”为内容的“城市精神”表述语,而从精神层面对“我是谁”进行文化反思,成为时下很多城市追求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议题。

黑格尔曾说:“精神上的道德力量发挥了它的潜能,举起了它的旗帜,于是我们的爱国热情和正义感在现实中均得施展其威力和作用。”城市精神是一座城市的灵魂,是这个城市的历史积淀、文明素养、人文品质、道德理想、价值理念的综合反映和高度凝练,它承接历史,照应时代,指向未来。城市精神不应当仅仅是向外展示的一张名片,它只有准确诠释这个城市的价值认同,为千千万万市民建立共同的精神家园,才能成为一种不被淹没的巨大力量。

城市精神要有大格局。城市在地理上具有区域性的特点,但是精神上却不应该受到地域性的局限。任何城市都是伴随着民族文明的发展而发展,对民族精神和国家精神的解读,是城市精神形成的重要前提,它的价值取向代表着国家和民族的最高利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培育城市精神应当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主题,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改革开放伟大实践、人类文明成果与民族优秀传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市民现实需要有机结合起来,使之成为引导人、塑造人、鼓舞人的强大精神动力。

城市精神要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开放性。“观今宜鉴古, 无古不成今”。城市承载的历史是城市精神的重要内涵,城市精神镌刻着城市的精神品格和历史渊源。作为历史精神的继承与延伸,城市精神一经形成就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不能人为地与历史割裂。同时城市精神又是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呼应着时代、表现着时代,引领着城市的发展和进步,因而不能成为一个封闭的系统,要以一个开放的姿态吸纳历史和时代的精髓,成为文明发展进步的集中展现。

城市精神要在提高市民生活品质中彰显力量。城市精神的本质是人的精神,它能动地统摄人的行为,指导市民的日常生活,使构成城市群体的个体能够自觉自愿、自律自为、自我创造、自我实现。作为意识形态的城市精神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塑造城市精神,应当把发展经济、提高市民生活水平作为第一要务,引导市民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让生活其中的人们更舒适、更融洽、更有尊严。同时,市民也会在参与城市建设、共享城市发展成果的过程中,不断提高品德修养和高尚情怀,从而实现人与城市的和谐共荣。

(作者:赵 琦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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