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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案的隐忧不应被忽视

发布时间:2011-12-31 10:58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月26日,西安破获一起出售假发票的特大案件,警方捣毁4个窝点,查获各类假发票60余万份,总面额2000余亿元。

  (12月27日《京江晚报》)

 此案谓之“特大”毫不为过。但这里说的,还只是警方行动中查获的假发票,而已“出售”的,又有多少呢?那些流入社会的假发票,成为骗子手中诈骗的工具,一些单位和个人可能因此而受其骗,遭其害。相信在此案审理过程中,当地警方能够追查下去,尽量减少它们带来的社会隐忧。

 假发票上盖有假公章,那些骗子正是假借一些权力单位的名义,实施其骗术的。所以,假发票“出售”之前,必有一条地下利益链,将假发票的印刷和假公章的刻制串联在一起。在此次警方行动中,同时查获的假公章,便多达2000余枚。

 假公章既可盖在假发票上,也可盖在假介绍信和各类假证件上。若干年来,假介绍信骗案和假身份证、假军人证、假就业证之类假证件的骗案,人们见到的并不算少。此类骗案带来的社会隐忧,也不应忽视。

 笔者说“不应忽视”,意思是说,也有“被忽视”的时候。我们生活的这座城市里,不少住宅小区随处可见各类小广告,其中常见的是办证小广告。办什么证、办证去干什么,当是不言自明的。按理,只要循着小广告上明示的手机号码,略施侦探技巧,便能顺藤摸瓜,追查到办证和刻章窝点,除其隐患。然而,此事该谁去做呢?城管部门是做了,可惜他们没有执法权,只是一次次地粉刷覆盖,终于是治标不治本,做了“头痛医脚”的事。有权管理此事的职能部门,能否尽快改变这种“被忽视”呢?

(作者:龙之舟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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