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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级职称, 乡村教师心灵之痛

发布时间:2011-12-23 08:27  来源:南方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广东中学高级教师(副高级)、小学副高级教师资格评审结果在网上和学校进行公示。肇庆市共有251人通过,山区怀集县12人被评为中学高级教师,两人是农村中学教师(其中一名还是农村高中教师),而小学副高级教师评审通过人员则为零。怀集县乡村教师通过副高级职称的比率相当低下,大概低于万分之一。笔者的一位同事兼好友也意外地“落榜”了。这名同事有两篇论文发表在广东省教育界权威刊物《广东教育》,一个乡镇农村中学教师能够凭自己的真才实学使论文发表在省级刊物上,这就足以证明他的专业素养不低,而且相当不低,就是许多城市教师也不一定有这个水平。他这个我们乡村教师中的翘楚都通不过,我们评中学高级教师还能有什么指望呢?他的落榜,打击的不仅仅是他个人,而且打击了一大片乡村教师。

 10月14日《人民日报》曾有一篇文章指出:“乡村教师是学校和乡村的灵魂。这个重要而又庞大的群体,特别需要制度的呵护。仅靠‘情怀’无法支撑整个行业的根基,仅靠‘奉献’无法让他们长期安于乡村教育,而职称、住房等,无疑是满足他们诸多诉求的重要途径”,“在职称评定中,乡村教师与城市教师遵循着平等的标准,然而,恰恰是这种‘平等’,带给他们事实上的不公平”,“如果只看教学业务甚至科研,在职称方面,乡村教师定会‘吃亏’。更何况,本来农村小学、初中教师中高级职称的比例普遍比城市低”。教育规划纲要也指出:“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而如此低下的副高级职称通过率,哪里体现了职称的倾斜政策呢?这就难怪不少乡村教师大为感叹:副高级职称,是我们心灵的永久之痛。(孔 辉)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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