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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 要从沟通开始

发布时间:2011-12-23 07:31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因肺炎住院,却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进行了梅毒和HIV(艾滋病)检查,市民丁志辉为此与丹徒区人民医院较上了真。

  (12月18日 《京江晚报》)

  

 就是这样一起看似简单的医患纠纷,从中我们起码看到了两个问题的存在:医患之间的不信任,以及医患沟通的缺乏。

 应当说,看肺病结果被检查梅毒和HIV(艾滋病),如此违背常理的“被检查”,想必搁谁身上都不会舒服。然而,对于被检查者的质疑,做检查的医院却是理直气壮:卫生部白纸黑字的规定摆在那儿,何况医院有前车之鉴,这样做也是为了防患于未然。说起来是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医患矛盾,但说到底,却是缘于一朝被蛇咬,由此可见医院对患者的不信任。而被检查者本人对于医院显然也不够放心,表明自己事先已有过强调。果然,还真被料着了!

 当然,随着媒体的介入,医院亦坦承,问题还是医院与患者缺少沟通导致的。由此,我们不禁疑惑,明知缺少沟通的事实,为什么医生当初总不能多说几句、解释透了呢?

 在过去,老百姓对医生有两个尊称,一曰先生,像老师一样受到尊重;二曰大夫,和政府官员一样的受到器重。这样的尊敬,一则缘于医者的救死扶伤,二则因为医学是一门深奥的学问。然而,正因为医学专业性很强,医患双方信息的不对称便由此产生,而信息鸿沟正是误解和不信任滋生的沃土。这样的实例已是不胜枚举。从深圳的“八毛门”、广州的“录音门”、佛山南海红十字会医院活婴当死婴丢的“乌龙门”,乃至镇江发生的这起“被检查”,我们可以发现,几句话的解释看似问题很小,但其背后隐藏的却是一个大问题:在医患关系阴影重重的今天,也许就是这么几句话的沟通缺乏,引发的会是另一场医患纠纷的升级。

 解决这一矛盾,有待医患双方合力而为,但关键还在医生。首先,从服务态度上讲,医生能够做到尽量为病人着想和耐心细致,便是对病人莫大的安慰和贴心。而进一步来说,即便卫生部有相关规定,医院没有必须告知的义务,但患者本身也同时享有知情权的要求,即有权利知道各种可能的诊治方案的利弊得失,然后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作出选择。如果能够重视患者的意愿和诉求,同时与患者保持必须的沟通和做到尽可能地公开透明,使得患者能够感觉到自己“被尊重”,那么医患不信任的前提自然也就消除了。

(作者:戴慧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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