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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程序规范开始重建医患信任

发布时间:2011-11-13 07:38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确实,医患矛盾成了近几年社会矛盾较为突出和集中的一个方面。医患矛盾频发,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医患互信的丧失。最近,“八毛门”事件和“录音门”事件还未散去,又爆出佛山市南海区红十字会医院“错把早产儿当死婴丢厕所”的事件,进一步搅动了医患信任关系。

 未来的医患关系究竟会走向何方,或许真的没人知道。但医患都有共同心愿,那就是重建医患信任。问题是,我们究竟靠什么来重建医患信任?法律信任关系的确立,给了我们很多有益启示。法律信任关系建构的关键,是“没有程序保障,绝无实体正义”信念的形成与共识,西方国家正是从单纯追求“实体正义”到“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逐步确立了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地位的尽可能平等,从而才真正重建了法律信任,并逐渐形成了法律信仰。

 就以佛山市南海区红十字会医院“错把早产儿当死婴丢厕所”的事件为例,婴儿生下来之后,如果医方有程序上的规范,严格经过检测和判定,错误就不会发生;如果患方能够参与死亡鉴定,或者在作出处置婴儿遗体时,能够让患方检查确认签字,错误也是可以避免。信任和尊重从来都是相互的。让患者参与的过程,其实体现的就是医方对患方的信任和尊重,反过来这种信任和尊重又会得到患方的善良回应,从而就会确立真正的医患互信。

 毫无疑问,医方应在医患互信重建中发挥主动作用,一方面医院有技术优势,在契约上是接受委托方,应以自己的规范和行为赢得患方的信任。另一方面,现在的医患关系中,医患并不处于平等地位,医方为了撇清责任,患方要处处“签字”,而患方不仅没有得到医方详细的解释,在诊疗的过程也基本上除了“傻等”还是“傻等”。因此,在重建医患互信的过程中,医方不妨少一点抱怨,多一点对患方的理解和宽容,毕竟,在诊疗过程中,患者是没有任何自我防御的情况下选择相信医方的。

 更重要的是,要真正重建医患互信,除了继续加强医方的职业道德建设之外,还必须依靠制度性的程序来规范,比如制定并公开诊疗程序规范,建立电子病历档案,诊疗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允许患者家属参与诊疗过程,不允许的情况下,对重要的诊疗过程,比如手术,可以考虑视频同步转播以方便患者家属及时了解情况。而这些规范的建立,实际上也是让医方的职业道德处于患者的监督之下,从而更好地发挥道德自律的作用。从程序规范开始,从制度建构与执行开始,我们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未来医患关系的天空定会洒满信任的阳光!

(作者:郭文婧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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