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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检查“自带干粮”不应是句空话

发布时间:2011-09-19 07:26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有媒体曝光湖北省委第六巡视组在宜昌市秭归县巡视20余天,花费高达80余万元。秭归县委办在接受该媒体采访时称,省委巡视组一行8人,4月12日进驻,5月9日离开,其间总开支为114490元。目前,湖北省纪委已派人前往秭归调查此事。(9月15日 《人民日报》)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当地政府部门仍需对此事做更为详尽的解释,需要进一步信息公开。对于到底花了多少钱,钱都用到那里去了?还有待上级纪检部门的调查了解。尤其值得反思的是,上级部门检查工作不应变成下级单位的负担,而应该坚持“自带干粮”的优良传统。

 其实,巡视组来到基层单位,本来就是要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研究对策。现在倒好,一些上级巡视组来到基层吃喝拿要,一些基层单位也投怀送抱,唯恐招待不周。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得了基层单位好处的巡视组,还怎么能发现被基层单位的不足,指出他们的缺点与错误呢?巡视组吃喝住全包了,怎么可能不按照地方事先布置好了的安排去“巡视”呢?某种程度上讲,巡视组巡视效果与接待费用成反比,接待费用高,巡视效果就越可能大打折扣,接待费用低,巡视效果可能反而要客观很多。

 巡视组该不该接受基层单位的吃喝宴请?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6年颁布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住宿,接待对象“应当在本级财政部门规定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按照收费标准交纳住宿费,回本单位凭据报销”;关于用餐,“接待单位应当按照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伙食标准安排,不得超标准安排用餐,提倡自助餐,一般不安排宴请”,并且,接待对象“应当在本级财政部门规定的伙食补助费定额内交纳伙食费,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也就是说,县里可以安排住宿与用餐,但不能超标,最重要的是,所有的费用是由省委巡视组自己出,回到本单位报销,实际上等于“自带干粮”。至于送礼、购买手机、拿走电脑之事,如果查证属实,那就不仅仅是一般的违纪问题,那就明显属实行贿、受贿的问题,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眼下,关于该巡视组接待费用的问题,最重要的是信息公开,通过上级部门介入查明真相,给公众一个交待。而从长远来看,却是必须将上级检查“自带干粮”的规定落到实处,才能根治一些地方迎来送往,陪吃陪喝的歪风邪气。为了落实这些措施,上级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必须进行常态化的督查和检查,相关政府部门也必须将每年度的招待费用公开,才能防止“阴暗角落”的存在。

(作者:杨 涛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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