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会的末日
运动伊始,为避免出现“左”的偏向,造成镇反扩大化,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本人都比较谨慎。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也为镇反运动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随着朝鲜战场上的节节胜利,毛泽东开始对镇反运动产生了不满情绪。而罗瑞卿的南巡报告,又进一步加深了毛泽东的判断。
相对于北方老解放区,南方新解放区的镇反运动进行得困难得多。为了考察和指导南方地区的镇反运动,从1951年2月开始,罗瑞卿连续出巡江西、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江苏、浙江等地。在考察中,他认为,南方各省对镇反运动的认识普遍不足,对反革命的镇压力度不够。
毛泽东对镇反运动的不满很快就影响到了罗瑞卿后来的工作。
1951年1月到4月,毛泽东多次下达指示:“对匪首、惯匪、恶霸及确有证据的重要特务和会门头子,应当放手杀几批”(《毛泽东文集》第六卷)。他甚至“计算”出了一个各地应处决人犯的比例:“按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先杀此数的一半,看情形再作决定”(《毛泽东致小平、漱石、子恢、剑英、仲勋同志并告一波、高岗同志电》)。随即,各地区及省、地、市领导人纷纷表态拥护,主动多报处决人犯计划。
在毛泽东的推动下,镇反运动很快就跃出了法律的框架,出现了严重的扩大化。虽然4月以后,毛泽东本人意识到了这一问题,罗瑞卿也在1951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上的报告,反复强调要“适当收缩”,控制杀人数字,并将“捕人批准权一律收回到专署一级,杀人批准权一律收回到省一级”,但并未从根本上制止各地乱杀多杀的问题。
到1951年10月,为期一年的第一期镇反运动中,全国共抓捕262万人,处决71.2万人,关了129万人,管制120万人。从1950年10月到1951年底,总计“各地在判处死刑的反革命分子中,土匪头子、惯匪占34%强;城乡恶霸分子占26%强;反动会道门头子(主要是一贯道)占20%;特务分子占15%;其他反革命分子占4%”(《两年来的政法工作》)。如果这组数据准确的话,在一年多的镇反运动中,帮会组织至少有14.2万人被处以极刑。
然而,这一切才刚刚开始。
在前两期的镇反运动中,只有老解放区的帮会势力被彻底取缔,新解放区只镇压了帮会头子,大量的帮会组织尚未彻底清除。
1952年10月12日,罗瑞卿在第五次全国公安会议上明确表示“认真做好取缔反动会道门工作,是此期(即第三期)镇反的中心,也是镇反彻底胜利的重要标志。”1953年底,第三期镇反运动基本结束。但各地的镇反运动却没有完全停下来,直到1956年左右才陆续结束。
经过三期镇反,一贯道等“反动会道门”被政府取缔,而袍哥、青帮、洪门等帮会组织则“无形解体”。至此,延续数百年的帮会在中国大陆被彻底消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