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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的餐费可退 失去的形象怎回

发布时间:2011-04-19 09:14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17个人,合计消费9859元,人均580元,这张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用公款消费的餐单,令人震惊。

 红十字会是接受社会捐赠、开展慈善事业的社会组织,众多社会捐款、捐助物资、捐赠信息,都要通过红十字会发放、转交、转达和发布。它的一举一动是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焦点。很显然,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的行为,已经完全违背了一个慈善机构所应当具备的职业素质和道德修养。纵然他们的高额餐费不是善款,而是工作业务经费,但一顿饭就消费近万元,还有何慈善形象可言呢?长期以往,还有谁愿意再向这样的慈善机构捐赠呢?

 不错,在上海市红十字会的过问下,超标的部分由个人承担了,算是将资金退回了。但是,此前类似的资金退回了吗?真的以后就不会再发生了吗?更重要的,超标的资金可以退回,失去的慈善形象,谁来“退回”?公众对慈善机构的信任何日重塑?(谭浩俊)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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