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以仁礼忠信作为治军之本
曾国藩在治军方略上苦费心机,主张用儒家学说治军,即用封建伦理纲常去教育官兵,以仁礼忠信作为治军之本去陶冶官兵,他的目的就是要以此来维系军心,培植出一支完全绝对服从于自己的私家军队。所以他认为,“用兵者必先自治,而后制敌。”
戚继光说过,练兵必从军礼训练入手,“军中名分,须从军礼为始”。曾国藩十分信服这一原则,他在日记中写道:“孟子曰:‘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守是二者,虽蛮貊之邦可行,又何兵勇之不治哉?”因此,他明确指出:“带勇之法,用恩莫如仁,用威莫如礼。”很明显,曾国藩治军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把孔孟的“仁”、“礼”思想贯穿于官兵的头脑之中,把封建伦理观念和尊卑等级观念融合在一起,将军法、军规与家法、家规结合起来,用父子、兄弟、师生的关系弥补军中上下尊卑等级关系的不足,来减少军中官兵之间的摩擦和抵触情绪。他说,军训之义有二:一曰训营规,二曰训家规。营规是指点名、演操、巡更、放哨,家规是指禁嫖赌、戒游惰、慎语言、敬尊长。若营官能“待兵勇如子弟,待人人学好,个个成名则众勇感之矣”。这样,士兵也就会像子弟对父兄那样忠义孝敬。对将帅的选拔和培养,曾国藩更是极力用仁礼忠信去进行训导,使之成为忠将和良将,以无负君父、国家之望。曾国藩还强调,军营主要是靠将帅的以身作则,做出榜样,以影响兵勇的言行。
曾国藩还提倡“独仗‘忠信’二字为行军之本”,他要求对军队进行教育,“第一教之忠君,忠君必先敬畏官长”。士兵不尊重长官,下级不服从上级,这便是不忠的表现。“信”是处理协调同级关系的准则,曾国藩说,“信以施于同列”,就是要求将帅之间、兵勇之间能够相互信赖,遵守信用,彼此团结,同舟共济。他把“诚”与“信”相联系,还说“诚便是忠信”,“驭将之道,最贵推诚,不贵权术”。
作为将帅的行为准则,曾国藩提出了“勤恕廉明”四字,即“勤以治事,恕以待人,廉以服众,明以应务”。鉴于湘军中普遍存在的骄矜之气,他对诸将帅还以“谨慎”二字相勉。他谆谆告诫部属,务必守个“谦”字“慎”字,戒骄戒惰,从而避免打败仗,招灾祸。另外,曾国藩又强调了传统的“爱民”说,要求将帅对兵勇以“仁礼”相待的同时,还要求军队对百姓以“仁礼”相待。他声称,“官不爱民,余所痛恨”,“爱民为治兵第一要义,须日日三令五申,视为性命根本之事”,“做官以不要钱为本,行军以不扰民为本”。从曾国藩治军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些准则在湘军中的实行,的确收到了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