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月分兵,失去重点。此间四个纵队,虽较榘唐、叶陶两兵团为多,但占整个华野不及九分之四(战力不如西兵团平均,二、七纵不充实)。西兵团虽有五个纵队,分为两路,亦非重点。因之,既无足够打援部队,即不能取得充分的攻坚时间,于是南麻、临朐、滕县诸役,均因此而被迫退出战斗。
(三)东北及刘邓各军开始反攻,屡获伟大胜利,而华野各部自五月中旬迄今已近两月无战绩可言。因此,发生轻动,而急于求战,致有错失。
(四)过去九个纵队集中使用时,每战只要求歼敌一个整师,与歼其援队之一部或大部。但此次分兵之后,由于过分乐观与轻敌所致,仍作歼敌一个师(南麻)与对付其援队之打算,故兵力与要求不相称,致不能取胜。
(五)对敌人土工作业之迅速及其守备能力认识不深刻。当费县战斗之前,以为冯顽会闻风逃窜,故未作充分之攻坚准备,迨陶纵以九团之众围攻费县冯顽两个团,六昼夜未下,始稍改变部署,停攻邹县与泗曲,而集中力量攻占滕县及济汶,但对敌人之守备战力认识仍不够深刻,致不能奏效。同时只知南麻敌人工事未成,顽八军才进占临朐一日立脚未稳,但事实上南麻敌人早已完成普遍之子母地堡,每连约二十个(每班一个至两个子堡)地堡,其全部地堡总以千计,而顽八军进入临朐,仅四小时,每班即已完成一个地堡。在我军围攻之下,敌更日夜加修,其工作速度实为我军不能计及。于是仍采速决战法,致未能奏效。
(六)过去敌人不敢增援,但近来在蒋、顾连坐法及所谓“总动员”和高价奖励(赏守临朐之顽八军三亿元)下,较前大为积极,其增援队攻击甚猛。而我军之重心则又置于攻坚方面,故南麻临朐两役均因援队逼近而撤回。
由于没有取得一致意见,粟裕起草的这份电报稿未能发出。粟裕当即另行起草一份短电,引咎自责,请求处分。电报全文如下:
中央军委并华东局:
自五月下旬以来,时愈两月无战绩可言,而南麻临朐等役均未打好,且遭巨大之消耗,影响战局甚大。言念及此,五内如焚。此外,除战略指导及其他原因我应负责外,而战役组织上当有不少缺点及错误,我应负全责,为此请求给予应得之处分。至整个作战之检讨,俟取得一致意见后再作详报。
粟
八月四日午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