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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责任尚须加强

发布时间:2010-08-12 16:41  来源:镇江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期,部分市民侵害公众利益的事情屡屡见诸媒体,如在小区公共绿地上浇粪种菜,在屋前屋顶搞违章搭建,住底楼的私自开挖地下室等等,全然不顾给周围住户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其实,现实中还有许多容易被忽视却又比较普遍的侵害公众利益的现象,诸如乱停乱放车辆,违规占道经营,随意倾倒垃圾,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等等。凡此种种,都是公民责任缺失的表现。

 公民责任不是一个抽象概念,它由各方面实际行动串联起来。表现在日常生活中,每一个人如果都应严于律己,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则社会必然文明和谐,环境必然井然有序,人人都会心情舒畅;如果每一个人都是为所欲为,社会秩序必将大乱。

 当前,公民责任缺失,既有人们道德感的下滑和法制意识的淡漠导致,更有法律漏洞、行政不作为等等因素致使。如何才能找回公民责任?现阶段,遏制大众公民责任下滑,除了着力提升公民的道德感外,恐怕还需要通过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用严格的规范制约个人的行为,让他们成为真正的自律者。

 创建文明城市,打造和谐社区,离不开每一位市民坚守公民责任。但文明、和谐不是天生的,必须经历法治的洗礼。让法治精神铺设道德自律的轨道,让道德自律构建文明和谐的基础,需要社会各界尤其是城市管理者全心全意去投入,持之以恒去作为。

(作者:殷兰友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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