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与收入比较
《大清会典》卷二一“文职官之俸”条:“一品岁支银180两,二品150两,三品130两,四品105两,五品80两,六品60两,七品45两,八品40两,正九品33两有奇,从九品、未入流31两有奇”。此为基本工资,称“正俸”;而“京员(中央机关和京城地方官员)例支双俸”,即在基本工资之外加发同样数目的津贴,称“恩俸”;此外“每正俸银一两兼支米一斛,大学士、六部尚书侍郎加倍支给”,称“俸米”;三者相加,就是清朝公务员的工资了。
一个七品知县工资45两加45斛米,年收入约合56两银,相当56×150=8400元。(1斛相当100升)
清五品郎中何刚德《春明梦录》云:“余初到京,皆雇车而坐,数年后始以24金买一骡,雇一仆月需六金;后因公事较忙,添买一跟骡,月亦只费十金而已。”一只骡子24两×150=3600元,一个仆人月工资6两×150=900元,比现今的标准略低。
从以上可以看出,清代的官吏收入是很低的,一个七品知县的工资抵不上一个仆人,所以清代的官员贪污是必然的,所谓3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实在与工资不成比例,所以实际收入高得吓人,相当于年收入500万元。
清代无论官吏还是仆人,在北京市区范围内买得起一套四间瓦房(草民买差一点的),相当现在100平方米的房子,需要多少银子呢?
答案是:普通人一年的收入就够买一套房子了。
(现在说的一人多少年收入买一套房,也是取普通人。不要拿一个穷困农民的收入来算,那样的话,他1000年的收入也买不起北京新街口一套房)
并且,清朝人买的,基本上还是连排别墅型,还没有公摊面积。(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