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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对突发事件宜慎重表态

发布时间:2010-03-10  来源:镇江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从不少在全国造成了恶劣影响的事件中,我们都能看到当地政府或当事部门前后表态的自相矛盾:开始言之凿凿,继而在舆论的追问面前吞吞吐吐地道出真相,而真相往往正与原本的言之凿凿南辕北辙。

 就在这一来一往构成的自我否定之间,政府的公信力毫无疑问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公信力是政府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同时也反映着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如果我们还能正视现实,就会承认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公信力正在面临危机。在云南的“躲猫猫”事件中,在上海的“钓鱼式执法”事件中,在贵州的“警察枪击村民”事件中,我们都通过当地政府或部门的表态,窥到了它们对自身公信力的伤害。充满温情的“躲猫猫”,其实是暴力杀人的遮羞布。据当时公布的“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中,“钓鱼式执法”成为十大“舆情热点事件”中最有损政府公信力的事件。枪击村民到目前为止,仅仅在探明真相的征途上刚刚起步。在这些恶性事件之后,如何恢复公众的信任,对他们来说不啻一道艰难的课题。前车之辙,后车鉴之。避免政府的公信力继续受损,显然对任何地方而言都不能忽视,不容忽视。

 众所周知,当下我们这个社会处于矛盾的多发期和凸显期,一些恶性事件的发生及发展往往匪夷所思,难以预知。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及时表态,考验的是政府部门的智慧乃至诚信。越是面对突发的恶性事件,越能检验出政府的处置能力以及诚信水准。然而,无论如何表态,首要的前提是严肃认真,开诚布公,尤其不能欺瞒公众,包庇违法。只有政府的声音显示出权威,才能对平息事态、对嘴边常说的把损失降到最低之类起到真正的作用,才能体现出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在没有调查清楚的时候不要遽下结论,调查清楚了就该有一说一。那种明知真相但无意揭示甚至刻意遮掩、回避的,都属于自戕行为。而我们在现实中不难看到,有的地方政府或部门往往从所谓“稳定”或者“大局”(常常不过是它们的自身利益)出发,试图以谎言蒙蔽公众,求得一时的息事宁人。在有的地方,这种不分青红皂白几乎成了本能,令公众对政府部门居然袒护害群之马百思不得其解。

 时至今日,已无人否认我们这个社会是诚信严重缺失的社会。重建诚信,尤其需要政府的榜样力量、带动力量。政府的诚信缺失,就会破坏整个社会的信用基础。但知夸夸其谈,说的比唱的都好听,说唱之后却是没有下文,口惠而实不至,这样的事情也不鲜见,但面对突发事件的表态,影响更直接,一旦沦为负面,影响也更恶劣。而重建诚信对于政府并不是苛求,完全可以做到,在行政理念、行政制度以及行政行为上先要避免“失范”之举。不难想见,政府公信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形象和权威。一个不具公信力的政府,就是没有权威的政府,苟如此,哪怕它某一回讲得千真万确,出面辟一个流传很广的谣,也未必奏效。这就是“狼来了”童话的现实版本。

(作者:潮 白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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