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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谁都可能被打

发布时间:2009-12-13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黄云香

引起全国总工会高度重视的杭州女工讨薪被打事件甫一落幕,陕西又传出工会主席帮农民工讨薪被打事件。日前,37岁的建筑公司工会主席蒋小阳帮农民工讨工资时,被一群不明身份者打昏,全身多处骨折。(12月6日《华商报》)

以往我们常听说农民工讨薪被打,如今工会主席也被施以暴 力,这些不明身份者打的是工会主席,实际上打的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现在看来,仅靠企业工会牵头帮农民工讨薪,是远远不够的,让农民工的汗水不白流,需要联合建设、公安、劳保、工会等部门共同发力。

帮农民工讨薪是工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在某些时候,企业工会在这方面显得力有不逮。拿工会主席蒋小阳帮农民工讨薪被打这件事来说,开发商根本不买企业工会主席的账,企业工会地位边缘化可见一斑。由于企业工会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也不是权力机关,只能依附于企业,因而在讨薪问题上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

值得一提的是,在建筑领域发生的劳资纠纷,企业工会的弱势地位更加明显。工会主席蒋小阳帮农民工讨薪被打,正是源自于企业工会的作用日趋边缘化所致。在不断完善法人治理机制的市场化进程中,一些企业工会的地位和作用有不同程度的弱化,在有效维护职工权益方面仍面临不少困难。

从农民工讨薪被打到工会主席讨薪被打,农民工“权益”受伤贯穿其中,拿什么来愈合这道伤口,这是亟待化解的难题。对此,我们需要反思的不仅是如何医好农民工权益受损的伤,更应该对企业工资发放进行一次“开胸验肺”。比如,可以考虑在银行为企业专门开立农民工工资账户,企业按时将工资存入账户,由政府统一发放工资。此外,可以考虑设立专门为农民工服务的电话,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只有企业工会依法维权的职能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农民工权益保护的长效机制得以建立完善等等这些迫在眉睫的问题解决之后,或许讨薪才会成为历史,因讨薪被暴力伤害才不会再次发生。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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