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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车补”算不算决策失误

发布时间:2009-07-27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区委书记、区长一年车补7.6万元,弓长岭区区委书记、区长从2008年4月开始享受一年8万元的车补,此事曝光后引起舆论强烈批评。这两个区各级公务员的车补从8月份开始将暂停发放。(7月25日新华网)

“天价车补”已给政府公信、改革公信造成严重损伤,这种损伤并非“暂 停”能够修复的。

简单算一笔账即可知“天价车补”之荒谬:每年8万元的车补,平均每月约6667元,以每月22个工作日计算,平均每日车补300元左右,在辽阳市300元可以坐200多公里的出租车——难道弓长岭区区委书记、区长平时每天都要外出公干吗?每次外出公干都要跑长途吗?如此简单的一笔账,人们都会算,弓长岭区区委书记、区长不可能不会算,辽阳市乃至辽宁省有关领导也不可能不会算。但如此荒谬的车补标准竟然堂而皇之地出笼,一路绿灯地通过审批,这到底是无心的决策失误还是有心的决策错误?

弓长岭区的“天价车补”已经实施了一年多,10万多元的车补已经落入区委书记、区长的口袋,即使“天价车补”是一种决策失误,那么也应该将多余的车补退回来。更重要的是,根据日前下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因“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要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天价车补”这个决策造成的经济损失也许不大,但造成的政治损失(政府公信力、改革公信力的损伤)可谓重大。那么,是否应该对有关参与、审批此项决策的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只暂停“天价车补”是远远不够的,如果只是暂停了事,难保不会有其他地方争相效仿“天价车补”,一旦被曝光大不了“暂停”,毫发无损,不捞白不捞。如此,公车货币化改革必会沉迷于“权力自肥”不能自拔,而“车轮上的腐败”将永无根治之日。(晏扬)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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