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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死事件必须彻底查明

发布时间:2009-07-16 10:04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据《武汉晨报》报道,13日下午,武汉市新洲区水务局47岁的副局长金国庆因饮酒过量导致心脏病突发死亡。目前,对于此事是否涉及公款消费等问题,该区纪检部门已启动程序介入调查。

 经网络转载,此事已成为备受关注的话题。有很多议论未必理性客观,但被关注已经说明事件 的震动性。生命终结难免令人唏嘘,但从公共政治的角度说,一个公务人员在这样的场合、以这样的方式失去生命,注定会加剧公众对官员不良形象的判断。新洲区需要对这一起事件调查清楚,以详尽的信息回应社会疑问。

 现在,官员形象正遭遇各种危机。醉酒至死只是一个层面,除此之外,耍蛮逞凶,无理闹事,恶意伤人,流连营业性娱乐场所,这些现象并不少见。人们对官员形象的评价是跨地域性的,事件一旦发生,公务人员作为集合概念的形象就大打折扣,身不正,行不直,身上弥散着酒肉气、江湖气,声色犬马、灯红酒绿、莺歌燕舞,不再是对单个人的评价,而成为群体的画像。

 自在莫做官,做官不自在,这句古训在现代社会仍是一个常识。公务人员有些事情不能做,有些地方不能去,他们占据特殊的职位,享有特别的权力,与民众有特定的关系,必须要时时注意形象,恪守行为边界,如果不能承受这些压力,可以选择其他职业,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官员行为失范,民众并不会在意是否是工作需要,是否迫不得已,公务人员做出对不起职位权能的事情,即便有身处其中的无奈,也会因触及公众利益或社会心理而受到民众质疑。

 武汉曾以“五条禁令”管党政干部参赌,以“六条禁令”管公务人员公款吃喝,禁酒更是三令五申,前段时间,湖北省监察厅下发了《关于严明纪律、禁止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参加营业性娱乐活动的通知》,以约束官员进出娱乐场所的行为,这说明,我们的公务人员的形象存在一些问题。我们现在还不知道新洲区副局长陪酒死亡的更多细节,但可以确定,无论从哪一级的规定看,这样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死者已矣,但问题更加明显地凸显出来,指向我们整个公务员队伍。我们还可以制定很多的禁令,加强约束,但对于民众来说,只需要守持一个基本原则:从政者应该遵守从政的专业伦理,公务人员应当品行端方,道德上不能自我坚守的人,会最终走到人心的边缘。

 真正说来,公务员不应当做什么,原本不需要细密、繁杂到不可胜数的“禁止”条文来规范。例如,香港《公务员品行总则》规定,公务员“不得有任何令人怀疑公务员队伍是否公正,或令政府声誉受损的活动或行为”。一个公务人员的行为,哪些会带来政府声誉损失,哪些会影响到公务员的公正形象,社会自有标准,每个人内心里也未必就没有一把尺子,硬要有“禁令”,看似“明确”,实为无奈。公务员行为的整体改善,终究还是民主、法治、制衡、监督、公开、透明更可靠。(肖擎)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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