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口的福利含金量造成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悖论,越是在户口中附着较多福利内容的地区,户籍制度改革越难推进,而户籍制度不改革又无法改变其附着的福利内容。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在新书中建议:只有把福利内容从户籍上剥离掉,或者把福利上的差距缩小到无须借助户籍即可共享,则可以打破改革面临的两难处境。(6月2日《新京报》)
在长期以来有关户籍改革的讨论中,“破除户籍藩篱关键在破除户籍特权”其实已经成为一种共识。登记与管理意义上的户籍,根本不存在什么改革难题;改革的关键,当然在于户籍背后各种差距悬殊的附加福利。社科院专家蔡昉的新书,重复了这一共识;可惜的是,他也只是强调要“把福利内容从户籍上剥离掉”,却没有给出具体的剥离办法或建议。而这,才是眼下必须面对的真正难题。
本质意义上,要破除户籍背后的特权福利,不外乎两种办法:一种是“剥离”,先坐等各种户籍特权被剥离掉,然后放开户籍大门轻装改革;另一种我称之为“倒逼”,具体又可分为两种需同时进行的方式,一种是加大力度补齐户籍福利低洼地带,不割长板但是大补短板;另一种是直面户籍福利的悬殊差距,但是通过有序适度地放开户籍大门来摊薄户籍特权,从而倒逼出户籍福利的相对公平。
既然称之为户籍特权,必然会有大量的“既得利益者”,剥离就意味着要侵犯他们的利益。这往往是极为困难的。坐等户籍福利剥离到公平状态再来放开户籍大门,不说永远没有可能,至少也是遥遥无期。更加信赖自由制度配置资源的效率,先有序开门,并且通过有序开门和人们的自由选择来自行摊薄或剥离各种户籍福利,才是真正的可行之法。
当然,即使“开门”也很难一下子全部放开,而必然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而只要不是一下子全部放开,就必然可能存在各种暂时的不公。仅以前一段被热烈讨论的购房落户为例,很多论者就只看到了“开门”的不公,而没有看到其倒逼的价值。如果公安部能够借助城市政府对购房落户的难得支持,借机推行购房落户层面无任何附加条件的户籍新政,将既可洗脱购房落户乃刺激楼市工具的罪名,更可增加实实在在的公民迁徙自由。
是先剥离,还是先开门,这应该是决定户籍改革进程的一个关键抉择。如果我们把户籍特权简单看作是一个围城内与围城外关系的话,那么,“开门”既能逐步减少围城外的人数,又能摊薄围城内的户籍福利;而当“开门”进行到一定的程度,那道保护不公平户籍特权的围墙自然也就不复存在了;否则,仅靠围城内自我割肉式地剥离户籍福利,户籍之门又当何时才能打开?